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校级公开课将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进行示范推广。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级公开课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拟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示范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教学周第十四周。
二、参加人员
近两年新进教师、由其他岗位转至教师岗位的教师和2022年需持续跟进的教师须参加听课观摩且至少观摩1次,其他教师自愿参加。请观摩教师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自主选择课堂进行观摩。
三、活动安排
1.经学院推荐和学校遴。婀搜Э聘哺敲婧涂纬汤嘈,安排6名教师进行示范课展示。教学示范周示范课安排表详见附件。
2.本次活动实行扫码选课,请参加听课观摩的教师于5月18日(星期四)16点之前扫描文末的“选课二维码”选择观摩的课堂,以便统筹安排教室桌椅。
3.请各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根据示范课安排表中“备注”栏的安排参加示范课展示活动。
4.各校级督导组组长需参加并负责主持本大组所负责学院的示范课展示活动。负责示范课所在学院的校级督导需参加该学院教师的示范课展示活动。
5.请校级督导在点评与交流环节对示范课进行点评,点评内容包括本组校级公开课遴选的总体听评课情况,本组示范课的推荐理由以及可学习借鉴之处等。
6.请参加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的教师请将本次听课情况写入“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个人总结”。
四、注意事项
1.请所有观摩人员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活动地点,安静落座,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2.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负责邀请校领导酌机参加示范课展示活动。
附件详见智慧师院
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
2023年5月17日